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1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78

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从事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教师职称系列(包括教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

按《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设定的类别和条件申报。

(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

按《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设定的类别和条件申报。

三、申报评审安排

(一)个人申报

申报个人对照申报条件,符合要求的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

(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评议推荐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如情况简表),并进行评议推荐。

(三)代表作鉴定要求

申报晋升或同级转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合格人员,提供送审论文、论著,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申报正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3篇(一式3份,论著须原件),申报副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2(一式2份,论著须原件)。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论文请复印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同意推荐人员的送审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于920日前送到人事处,人事处统一组织送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送审论文论著通过的人员按材料报送要求,把经二级学院、教学部审核同意的相关纸质材料送到人事处,并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xzswrsc@163.com

(四)组织审核

各相关部门对推荐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量、教学获奖等教学业绩审核;科研处负责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专利等科研业绩审核;学工处负责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审核;人事处负责所聘岗位、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等情况审核,并对以上材料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业绩成果等材料公开展示。

(五)评议评审

学院组织学科评议组评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对每次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将评审结果分别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正反打印,中级一式2份,高级一式3份)。

2.《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8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文。

6.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材料。

7.教师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

8.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

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

10.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1.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

12.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3.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

14.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6.免冠两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

五、其他事项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无需提交相应材料。

2.关于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除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

3.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2020630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20630日以前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2020年9月6日

 

资格条件相关文件.zip

申报材料.zip